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11-20 14:20:04 浏览数:3124 次 文章来源:本站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崔波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98号新益大厦4楼,
电话:13738778655
申请事项:
对被告 陈某某 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理由:
被告人陈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于 2017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经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羁押。辩护人认为对陈某某应当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理由如下:
2018年7月19日,经苍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17)浙0327刑初1355号刑事判决书,被告陈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
现陈某某已羁押1年有余,请求对陈某某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苍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2018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