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1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霞坊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叶立新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问题。
2005年至2014年,叶立新在担任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霞坊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随意殴打他人并通过多种方式控制村内选举;以叶立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霞坊村及周边乡镇的建筑工程并向其他施工单位索取“进场费”,发放高利贷后进行暴力讨债。另外,叶立新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政策处理过程中故意隐瞒重复征地实情,导致霞坊村16.5亩土地被重复征用,给国家造成损失。叶立新作为党员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于2017年12月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罚金22万元。
2平阳县鳌江镇阳屿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德蒙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等问题。
2014年4月,王德蒙利用个人势力,以索要债务为由,指使他人非法拘禁、殴打苏某某。另外,2016年4月,王德蒙与他人合伙开办的废渣加工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泥坑,废渣中重金属镍含量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10倍以上。2018年1月,王德蒙作为党员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因犯非法拘禁罪、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1万元。
3苍南县公安局桥墩派出所原协辅警黄强利用职务便利充当涉赌犯罪“保护伞”问题。
自2014年年底开始,黄强在担任苍南县公安局桥墩派出所协辅警期间,利用工作掌握的警情信息,多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为金某、郑某等人开设的赌场通风报信,帮助该赌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同时,在日常出警巡逻时,黄强故意避开金某等人开设的赌场,并对其他赌场进行严厉打击,致使金某等人的赌场大肆获利。2017年12月,黄强作为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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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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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波律师,曾在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迪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光正大刑事辩护中心副主任。律师协会会员,温州黑龙江商会法律顾问,温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才库成员,温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创办者、首席刑辩律师,温州胜诉律师网首席律师,中国法院网特约答疑律师,资深刑辩律师,为天平法律网、中顾网特邀律师,中国律师维权网、出庭大律师网、中国大律师网、找法网、华律网、中国法院网注册会员律师、广电集团市民监督团成员等。
崔律师,男,1979年出生, 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