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137-3877-8655
当前位置:首页  >  维权技巧  >  内容详情 返回上一页
温州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审查
发布时间:2017-03-10 15:40:33    浏览数:3022  次    文章来源:本站

温州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审查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法行医活动引起的争议事件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按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受理;

 
3)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第一,是对患方申请人的认定,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处理申请人资格;第二,对医疗机构申请人的认定,如果申请人是医疗机构应当出具医疗机构法定代表签发的申请书和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确认其是否为合法医疗机构;

 
4)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申请,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伤害1年内提出,没有正当理由在1年后提出的处理申请不予受理;

 
5)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37-3877-8655

最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团队

温州最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团队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团为你提供以下服务:

 

温州行政诉讼律师律师网  http://www.wzxz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