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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规定:“民告官”中败诉 官员将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7-01-09 12:14:01    浏览数:3016  次    文章来源:本站

温州新规定:“民告官”中败诉 官员将被追责

 

昨天上午9点,温州11个县(市、区)和54个执法单位行政首长,以及全市法院院长共200多人齐聚温州市人民大会堂,其中处级以上干部80多人。

  他们此行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认识自己在行政执法中有些什么问题和不足,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民告官”近4成打赢了

  1988年,苍南县农民包郑照因为自家房子被强拆,将苍南县政府告上了法院。

  当年8月25日,包家的官司在苍南县电影院开庭。时任苍南县县长的黄德余出庭应诉,引起社会轰动。法院印了1000张旁听证,依然供不应求。有人甚至炒起了旁听证,一张炒到100元。

  作为轰动一时的全国第一起“民告官”案件发生地,温州民众法律和权利意识普遍较高。

  昨天上午,温州市委副书记朱贤良介绍了温州历年来的行政诉讼情况。连续10多年,温州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居全省首位,平均占全省四分之一,其中2007年占了42.5%。

  同时,温州“民告官”“民赢”比例相当高,达到近4成。其中去年行政部门败诉率为34.87%,高出全省9.37%。

  近年来,温州“民告官”还呈现出了新的趋势:房屋、拆迁、土地、社保、规划和环保等六类涉及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大量增加。2009年上述案件就有566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58.8%。

  为此,温州市中院昨天发布了2009年温州行政诉讼白皮书,内容包括2009年温州行政案件的数量、行政败诉率、新特点和典型案例等。白皮书专供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看,以督促相关行政部门领导改进。

  

  推广公职律师制省下律师费

  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昨天温州市中院院长崔盛钢极力建议推广温州市工商局的公职律师制度。

  公职律师首先要是工商系统的在职公务员,其次必须通过司法考试。

  这样的律师跟社会律师比起来,处理问题更专业。

  从2007年到现在,温州工商系统已经培养出了二十来个公职律师,行政案件逐年减少。“我们现在当家好当多了,以前请律师特别花钱,现在这笔钱全省了。”温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算了笔账,光温州市工商局这几年就节约了上百万元律师费。

  

  9种情形行政败诉追究官员责任

  在昨天的会议上,温州市政府给在场的官员分发了《关于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的通知》。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在全省也是首创。

  根据规定,有9种情形将纳入行政官员工作考核范围。由于这些情形导致案件败诉的行政机关责任人,将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等处分。

  9种情形包括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