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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最新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2-16 13:28:51    浏览数:2973  次    文章来源:本站

温州市最新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日前,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从2016年全市1500多件食品药品领域违法案件中评选出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

1、网上销售假牛肉制品系列案

2016年5月份以来,在“红盾网剑”行动中,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多次联合公安部门对淘宝购物平台上宣称的相关牛肉制品进行筛查,并采购样本32份,经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发现壹号零食店、鼎有名食品等十家淘宝网店销售的牛肉产品仅检出猪源性成分,未检出牛源性成分。经调查这批网店以猪肉假冒牛肉产品进行销售,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量大、货值多,该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该系列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现已刑拘涉案人员2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何某某等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肉类制品案

2016年3月1日,根据相关线索,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对瑞安市飞云街道云旺路上的一辆货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有20箱没有标识的腌肉制品,并对该批肉制品抽样送检。经检测,该批肉制品胭脂红和日落黄项目均不符合标准规定。经查,当事人何某某自2015年8月份开始经营上述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且以鸭肉冒充羊肉销售,至案发时,共计销售近30万元。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肉类制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该案几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抓捕归案,其中何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屈某某和祝某某被判缓刑。

3.熊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案

2016年6月30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平阳县水头镇云海酒店会议厅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熊某以“三九九港生物公司感恩答谢推广会”名义,销售保健食品“三九九港”蜂胶软胶囊,并宣称该保健食品有提高免疫力,对高血压有治疗作用。经查明,当事人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在推广会期间购进“三九九港”蜂胶软胶囊36套,成本1900元/套,销售32套,销售价3200元/套,合计经营额102400元,并夸大宣传该保健食品功效。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600元,并处罚款104400元的行政处罚。

4.温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西地那非)的食品案

2016年4月,文成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查处的文成县2家药店销售的虫草肾宝(晨露牌洋参芪杞胶囊)含有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西地那非的线索,追根溯源,顺藤摸瓜,查获了温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西地那非)的食品案。经查明,2015年5月与8月份,文成县2家药店分别向温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12.00元/盒的价购入5盒与23盒虫草肾宝, 经检测,上述的虫草肾宝均含有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西地那非。因当事人行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该案有3人被提起公诉。

5.温州市鹿城某中医诊所涉嫌销售假药案

2016年8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根据相关线索对温州市鹿城某中医诊所经营的“降糖灵”开展调查,经检验“降糖灵”为假药并非法添加格列本脲等降糖类西药。经前期摸排后, 9月21日,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对该中医诊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3瓶“降糖灵”。经查,该店负责人黄某某明知该“降糖灵”非法含添加降糖类西药的情况下,自2015年6月开始多次从北京冯某某处购进 “降糖灵”销售给他人,同时黄某某还支付给冯某某30万现金作为开发费。该案已逮捕2人,取保候审1人。

6.温州市某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非法套取社保基金

2016年8月31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瓯海区茶山街道的温州市某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的消疲灵颗粒无法提供购进票据,现场还查获其他医药公司的出库专用章2枚及部分药品销售出库单。经查,当事人供认私刻公章并伪造药品销售清单,其销售的丁苯酞软胶囊和消疲灵颗粒系非法渠道购进。经与温州市审计局联合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通过销售丁苯酞软胶囊和消疲灵颗粒套用社保基金,销售金额达46.96万元。因涉嫌构成诈骗罪,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7.温州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

2016年6月28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经过前期摸排,联合公安部门对位于平阳县鳌江镇的温州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面包超人感冒液、玫瑰眼药水、小林蓝色洗眼药、小林红色洗眼药等10种日本产药品,这些日本产药品没有中文标签标识,没有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根据法律规定应按假药论处。经查,2016年1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通过网络销售给各地的经销商或者直接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假药累积金额超过10万元。现该案取保候审10人,刑拘在逃1人。

8.罗某涉嫌销售假药案

2016年7月19日,文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罗某经营的化妆品店实施检查,发现该店销售无中文标签、没有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印度产的“BETNOVATE-N”产品,根据法律规定按假药论处。经联合公安部门深入调查,追根溯源,抓获了罗某的上家邓某,并对邓某在广州的供货商实施抓捕。目前查获涉案产品1500余盒,货值7000余元,刑拘3人,取保候审1人。

9.温州市某药房销售假药案

2016年9月22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的温州市某药房销售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标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该药品未检出氨氯地平,认定为假药。同时经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对该药品外包装标识鉴定,系假冒产品。经查,该药店通过QQ联系河南省某药品经销商以每盒27元的价格购进上述苯磺酸氨氯地平片70盒,未按照正规手续核实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及购进票据。 因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现该案已刑拘2人,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已收回该药店的GSP认证证书,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实施以来温州市首次收回GSP认证证书的案例。

10.温州某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16年4月1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温州某药房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药店经营的阿莫西林胶囊不能提供合法购进票据。执法人员对上述药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3月份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通过邮寄方式购入上述阿莫西林胶囊300盒,未索取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及购进票据,未对药品进行验收就上架销售。至案发,当事人已销售128盒,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280元。当事人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已构成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该药店处以没收阿莫西林胶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80元并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2016年度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崔某某团伙非法经营回收药品案

2016年3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从一张居民信箱回收药品的小名片开始,主动出击,联合公安部门破获崔某某团伙非法经营回收药品案。该案当事人崔某某等人通过建立“全国医药串货群”、“温州医药群”等QQ群,互相买卖、调剂非法回收的药品,并将回收药品加价销售给药店,最终使得非法回收的药品重新进入药店等合法渠道。目前该案查获涉案对象25人,逮捕8人,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6人,涉案金额查明达580余万元。根据二手药品买卖QQ群内的信息,摸排出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线索36条,涉及浙江、天津、山东等全国11个省市。随着该非法经营药品团伙案件的告破,彻底摧毁了该骗取社保基金、非法进行药物买卖犯罪产业链,减少了社保基金流失,有力地保障了药品质量安全。该案件被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被公安部列为“2016年第B35号协查工作”案件。

2015年底以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联合公安部门历时13个月,从流窜于温州的微整形游医及本地微整形美容院入手,破获了一系列美容微整形行业销售假药案,并通过对系列案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其上家进行梳理分析,成功破获上家温州微商“T. Ting”及“308工作室”非法销售假药“ASCORBIC ACID”案,分别在安徽、上海抓获上家14人,追根溯源一举摧毁了上海某售假窝点。在微整形系列假药案中,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16起,共判定美容微整形类假药194批次,刑拘95人,捣毁紫慧美甲店、美人计美人工作室、私人定制微整形工作室、非法游医出诊场所(各宾馆饭店)、非法行医美容工作室(居民住宅楼)、上海某贸易公司等各类销售窝点95个,涉案金额约达500余万元,有力整顿了美容微整形市场。该案件被省食药监局列为2016年第一起药品类挂牌督办案件、浙江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2015年6月份以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些商家销售的标示国药准字号的创可贴涉嫌为假冒生产,经核查确认为假药。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并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多次前往省内外多地进行摸排。2016年8月4日,联合专案组同时对位于桐庐的制假窝点和位于义乌的地下仓库展开收网行动,现场查获成品云南白药牌创可贴102万片和邦迪牌苯扎氯铵贴14.4万片、各类生产耗材160多箱。截至目前,该系列案已有11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涉案假药货值约人民币2000多万元。2016年10月底,公安部督办并发起集群战役,该案被省食药监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2015年8月31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位于瑶溪街道机场大道一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杨某某未经许可在淘宝网上销售进口奶粉,经营场所存有无中文标识标签的进口奶粉415罐,计货值52004元。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食品销售货值638315元,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食品销售和库存合计货值为690319元。同时发现当事人在两年内累计两次从事食品违法经营活动,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第一次行政处罚义务。为了遏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没收415罐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奶粉,并从重处以罚款5522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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